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4:《关于拟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
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
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三)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签协议。协议
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
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四)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
件;
(五)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
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六)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业务规则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关联交易
的回避表决要求,规范履行审议程序,并在董事会、
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及表决权
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 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和报告;
(八) 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
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
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
发生的下列交易: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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