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19】第0423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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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19】第0423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河南中青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国际”)的委托,对其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9】第1014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表非标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描述: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1,684,139.43元,负债总额40,487,930.64元,资产负债率达97.13%,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流动资产36,129,837.17元,流动负债40,487,930.64元,流动比率为0.89,流动负债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为17,947,737.14,短期偿债压力较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青国际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盈利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充分披露了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及未来相关规划,但仍然无法消除我们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的疑虑。我们认为中青国际盈利能力及短期偿债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根据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报告中对短期偿债能力予以强调,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二条规定,如果认为必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供下列补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关注:尽管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对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情。
三、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验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
上述强调事项,对中青国际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猛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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