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乐生活智慧社区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19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迪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京汉大厦)八层8-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5)。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方向,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度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2018年度,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规定,结合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了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勤勉尽责,能够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现提议2019年度续聘该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7)。
(十)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股东借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日常经营的暂时性资金需求,公司于2018年9月向田汉先生借入人民币1,200万元的资金,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为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来源为田汉先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的个人贷款,贷款金额1,200万元,贷款期为12个月,自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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