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7251 证券简称:智唐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智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共性调整如下:所有“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 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 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区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 理人员。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务;数据处理;设计、制作、代理、发 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数字广告设计、布广告;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市 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场调查;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 动;翻译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技 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出租商业 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用房;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 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供应链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 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
目的经营活动。) 类医疗器械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树木种植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
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储能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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