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7253 证券简称:中良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
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2)和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4)。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
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购买原材料、设备、产品、商品、燃料、动力等;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十七)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相关法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
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合法性、必要性与合理性原则;
(三) 保持公司独立性及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四)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五) 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六) 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七) 关联方回避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的识别与管理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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