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253 证券简称:中良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第一章 第四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依据公开
披露且仍在六个月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财
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并应当按照
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额分
配情形。
公司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召开
前,已披露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其分配金
额应当不超过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可供分配
利润。
原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新增第一章 第五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监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 公司应当以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股本
表决: 数量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并在方案中
明确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
(一) 《业务规则》规定监事应当回 新增股份挂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避的情形;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
(二) 监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 则。
形; 公司申请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应
当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且自向中国证
《公司章程》规定的因监事与会议提案所涉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算)提交利润分配申请之日或向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提交除权除息业务申请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原则上应当保持总股本和
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变。
新增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在筹划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应当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利润分配方案泄露。
原第二章 第五条 第二章 第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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