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0
券代码:837253 证券简称:中良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 第二章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除须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
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
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
以上。
原第二章 第七条 第二章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人员: 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为能力; 的情形;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
清偿;
(六)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
的其他内容。
原第二章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
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每
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经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出辞职。
经理人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方式规避其
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应将在2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经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新增 第三章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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