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7271 证券简称:益邦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益邦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或其他股东认为需要股东大会 决定的、或其他股东认为需要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第四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式向董事会提出。 向董事会提出。
……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
得低于 10%。
第四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第四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
日的股东名册。 日的股东名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下内容: 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号码。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应当晚于公告
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
得变更。
第五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第五十二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 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 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工作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5个工作
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 日通知各股东并说明原因,并在股东大
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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