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7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37272 证券简称:特力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厦门特力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特力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7,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1.500000 元。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
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350000 元。
公告编号:2020-029
(如适用)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 年 11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1 月 24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1 月 23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年 11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许宇冰
电话: 0592-2953670 传真: 0592-2953654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57 号之一 6 楼
公告编号:2020-029
厦门特力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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