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7277 证券简称:冠群信息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就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股东保持积极沟通与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俊峰先生承诺:对异议股东(如有)采取股份回购事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将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承担最终回购义务,以保证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1
大会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或亲自送达书面材料,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1日)的《股东名册》记载的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申请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以发送给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邮寄为准。
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育英
联系电话:010-62146979
邮箱:yuying.wang@cssca.com
公告编号:2019-0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A座2层
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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