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03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7281 证券简称:诺维北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年 8月
8 日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
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
知,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项账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1月 1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议案要求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专项账户,并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公告编号:2017—015
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
账号: 129904333910707
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陕西诺维北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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