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3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7289 证券简称:迪威高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出发点在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期实现增加收
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业务的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协议、
定价依据等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性交易,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
求,交易类型及规模符合行业特性及历史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提前向独立董事披露关
公告编号:2025-008
联方关系、交易背景及风险控制措施,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综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相关财务报告,
我们注意到,公司已就本议案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说明了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积极影响。
同时,公司承诺将持续关注自身财务状况,适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策程序
合规,理由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晓燕、戴雪飞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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