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7289 证券简称:迪威高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名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随着公司的业务拓展,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公司董事会提名将何永波、庄曼曼、钱晓敏、邓毓、王婕、王春阁、
孙平、陶宝东、薛冲、李辉、赵晋军、冉福德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鼓励和
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提名通过后,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止(公示期 10 天)在公司公告栏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
求意见。
核心员工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布的《关于对
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
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提名上述 12 名员工为公司核
公告编号:2025-027
心员工。
综上所述,通过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后,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未发现相关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1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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