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37289 证券简称:迪威高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股东会”
原条款全文:“辞职” 原条款全文:“辞任”
原条款全文:“罢免” 原条款全文:“解任”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 款》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称“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以及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全国股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以
订本章程。 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担任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六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六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司或者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益,经股东
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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