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7289 证券简称:迪威高压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出发点在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期实现增加收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相关财务报告,我们注意到,公司已就本议案与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说明了利润分配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积极影响。
同时,公司承诺将持续关注自身财务状况,适时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策程序合规,
公告编号:2026-014
理由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协议、定价依据等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性交易,系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类型及规模符合行业特性及历史惯例,具有商业合理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提前向独立董事披露关联方关系、交易背景及风险控制措施,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认为:
公司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系基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可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我们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关于 2026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策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迪威高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晓燕、田宗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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