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12
关于对上海中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中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晨电商”)
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对上海中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18】第 05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1. 关于公司前两大客户情况
你公司 2017 年报披露主要客户情况,第一大客户如东麦商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 177,588,440.18 元;第二大客户如东特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金额 173,762,670.94 元;前者注册资金 2000 万元,
后者注册资金 3000 万元。两者成立时间均是:2017 年 6 月 6 日,注册
地址均是:如东县掘港街道珠江路 888 号。
请你公司说明公司和前两名客户合作模式、结算方式、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销售金额准确性以及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回复:
① 公司和该2家客户的合作模式为塑料分销业务,客户先预付货款,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采购相应货物,完成交易。
② 公司和该 2 家客户的结算方式为银行电汇方式。
③ 如东麦商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古开瑞;如东特瑞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曹杨,且股东结构都未有相
同,故我们认为该 2 家客户并不存在关联关系。
④ 经我们确认销售金额准确,款项已全部回款。
2. 关于销售收入
你 公 司 2017 年 营 业 收 入 4,004,790,840.39 元 ,营 业 成 本
3,933,455,715.12 元,毛利率 1.78%。公司主营业务为塑料原料电子商务分销服务,通过塑化领域 B2B 电子商务平台“我的塑料网”,为塑料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购销服务。
请你公司说明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是否包括平台交易金额。如是,请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将平台交易金额确认为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公司回复:
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为塑料分销交易,目前还未有其他平台增值业务的交易金额。
3.关于销售费用中运输物流费情况
你公司 2017 年销售费用中运输物流费为 13,575,943.34 元,2016
年 为 4,382,862.79 元 , 增 长 209.75% 。 2017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4,004,790,840.39 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3,289,422,601.62,增长21.75%。
请你公司说明运输物流费用增长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 2017 年度的销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据有较大的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增长比例
需要运输的单据 11,857 4,580 158.89%
从上述表格中显示,2017 年度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单据比较 2016年度增长了近 160%。另外公司销售半径的增加也造成了运输物流费的增长。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对上海中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签署页)
上海中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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