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37299 证券简称:ST 小鱼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小鱼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9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9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的(2025)闽 0203 民初
2959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诉,公司与被告达成和解。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小鱼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瑛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睿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根管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6-017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企服邦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根管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8 月至 9 月期间,原告与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
搜公司”)就“360 信息技术服务合作”进行磋商。为表示合作诚意,原告于 2023年 9 月 5 日向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0324001040031061)转账人民币 600 万元。但此后双方未达成任何合作协议,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亦未向原告提供任何信息技术服务。
2024 年 5 月,原告委托律师向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
返还上述款项,但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
此后,原告发现,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偿还本案债务的情况下却
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注销。
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前为一人公司,被告一(厦门睿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其唯一股东。故被告一应对福州快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被告一为一人公司,被告二(厦门企服邦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系其唯一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且,被告一和被告二互相持股,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均相同,存在混同经营情形,故被告二应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返还款项人民币 600 万元;
二、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 600 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3 年 9 月6 日起计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6-017
三、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一)和解情况
经各方协商,签订《债务转让抵销及清偿协议》(以下简称“清偿协议”)并由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出具编号(2026)闽厦开证内字第 1101 号的公证书,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原告同意对被告的 600 万元债权减免至 269.5 万元。
2、被告同意共同受让并清偿原告对以下两家公司的欠款:
(1)欠付厦门博海中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海中天”)的合同债务 147.5 万元(合同编号:XY230903);
(2)欠付厦门星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拉科技”)的合同债务 122万元(合同编号:XY230905)。
清偿协议经各方签署,并取得博海中天、星拉科技两家公司的书面同意函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各方就此事项再无争议。
上述案件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法院提出撤诉,现已收到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2025)闽 0203 民初 2959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三、本次诉讼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