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推荐广东欣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5层)
二○一六年一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广东欣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涛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我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报告及股票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申万宏源对欣涛科技的业务与技术、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欣涛科技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申万宏源推荐欣涛科技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欣涛科技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
项目小组与欣涛科技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并就相关问题与会计师和律师进行了充分讨论;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调阅了重点关注的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分析了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查阅了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工商登记资
料;查阅了相关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在经过上述全面的尽职调查之后,项目小组出具了《广东欣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公司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12月30日修订)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公司存续已满二年
公司原系由自然人郑昭、梁涛和法人海南欣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海南欣涛实业有限公司)共3名股东于2008年6月19日分别出资255万元、125万元和120万元货币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原名为佛山欣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过5次增资和1次吸收新股东,股份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欣涛科技的股本总额为21,600,000股。
公司自2008年6月设立以来,每年均完成了工商年检,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制权稳定。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的挂牌条件。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专业从事热熔胶的研发、推广、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是一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且一直致力于提供绿色环保型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62,863,536.40元、70,290,238.48元及57,249,216.20元,2014年
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3年度增长11.81%。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均为100%,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平稳。公司拥有多项知识产权,研发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公司的关键资源要素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有持续的营运记录,并且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基于公司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所采用的商业模式符合行业发展状况和其自身的特点,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其商业模式具有可持续性。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业务明确,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要求。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有限公司时期,公司制订了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基本能够按照《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