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5:33:34 股吧网页版
信昌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37320 证券简称:信昌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董事主持。 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 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自行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 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

公告编号:2025-046

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推举代表主持。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一名监事主持。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应当以书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但应经二分之一 代表主持。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 式向董事会提出,但应经二分之一以上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作出董事 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得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独立董事的 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 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
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独立董事的同意;董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会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
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会
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在独立董事中至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在独立董事中
少有 1 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全部董 至少有 1 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全部
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
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长 1 名,可以增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
半数选举产生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