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证券代码:837320 证券简称:信昌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斐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刘哲因工作原因缺席,委托董事李斐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规
范并监督公司董事会运作,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规范并监督总经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编制了《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编制了《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编制了《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1,2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6 元(含税)。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勇、王景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熟悉公司业务,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审计,双方合作良好,公司决定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勇、王景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现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6]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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