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北京安家万邦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珞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1-01639号《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长久稳定发展。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2019-009)
(八)审议《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一十)审议《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安家万邦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机构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办理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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