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7322 证券简称:格兰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
公告编号:2019-024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告编号:2019-024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将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另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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