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7333 证券简称:中电高光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所”)接受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喜财审 2025S01966 号)。
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中喜会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07,968,067.19 元,
2024 年度净利润亏损 36,486,533.69 元,2024 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30,762,003.2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中喜会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07,968,067.19 元,
2024 年度净利润亏损 36,486,533.69 元,2024 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30,762,003.2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中喜会所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
公告编号:2025-022
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中喜会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核查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于中喜会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并对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该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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