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高光)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电高光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110,007,987.00 元,未弥补亏损 110,007,987.00 元,已超过公司 65,000,000
元的股本总额。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存在会计准则规定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被主办券商出具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专项意见,认为该情形仍未消除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平安证券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后续将积极跟进了解公司上述风险事项进展并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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