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336 证券简称:中冶地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中冶地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 由 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股董事会确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 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会日结束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股 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并确
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公司股东。 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
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
变更。股权登记日结束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公司股
东。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
列权利: 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新增资本时,有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新增资本时,有
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有关 者质询;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有关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必须予以明确回复; 公司经营的建议和质询必须予以明确回复;(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本章程、 (五)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 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 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不得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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