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4
山东益通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2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吉星辉先生主持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益通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吉星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选举吉星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
吉星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吉星辉先生继续担任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继续聘任吉星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任期三年,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吉星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吉星玉先生继续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继续聘任吉星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吉星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学仓先生继续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继续聘任王学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王学仓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可红女士继续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继续聘任周可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周可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文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许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许文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关联方吉星辉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0
经营借款 吉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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