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CAC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CAC 专字[2025]1145 号
CAC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CAC 目录 页次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3-8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CAC
CAC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CAC 专字[2025]1145 号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CAC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CAC
CAC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CAC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2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1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31万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17,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032,500.00 元。本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CAC 证验字[2020]0250 号《验资报告》。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 年 12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募集资金
使用及余额如下:
CAC 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2,750,000.00
减:发行费用 22,717,5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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