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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7:23:23 股吧网页版
汉唐智能:监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7345 证券简称:汉唐智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出具深旭泰财审字[2025]355 号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所述,汉唐智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余额为 57,449,932.69 元,其中,北京和腾图智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0.00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2 所述,汉唐智能公司 2024 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为 112,034,789.34 元,其中,北京和腾图智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4,587,787.61 元。

公告编号:2025-027
针对汉唐智能公司与北京和腾图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我们获取了合同、发票、签收单等原始资料,但未能取得物流运单等关键资料,亦无法执行重要的核查程序,因此,我们无法对汉唐智能公司与北京和腾图智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应收账款的确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汉唐智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董事会已对 2024 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
四、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监事会对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北汉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0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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