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37347 证券简称:三清国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5 月 10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2 月 24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大连嘉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韩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震宇、张传强、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志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迟艳男、尹弘湖、辽宁仁凯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本期与大连嘉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与大连嘉信大酒店长包房
协议书”,约定将大连嘉信大酒店 A 馆、B 馆共计 200 间房间出租给本公司以供
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游客住宿,租赁期从2021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7日止,租金5,840,000.00
元/年,两年合计 11,680,000.00 元。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预付了 100,000.00
元租房押金,于 2021 年 5 月 8 日支付了 2021 年 5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的
房租 1,940,000.00 元。
由于大连嘉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一直未提供发票,且提供房屋不满足合同约定标准,造成大量投诉,本公司协商终止租房合同,大连嘉信大酒店有限公司拒绝
终止合同,要求公司继续支付 2021 年 9 月 7 日之后的租金,并于 2022 年 5 月对
本公司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 2021年9 月8日至 2022 年1 月7日的租金 1940000
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以本金 1940000 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8 日起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291000 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起诉讼已受理尚未作出判决,后续,公司将妥善处理相关诉讼,避免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该起诉讼已受理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估计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2-026
1.起诉书
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