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0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三清国旅及周志峰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 否
谴责
2 处罚处理 时任董事会秘书郑飞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 否
律监管措施
3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纪律处分决定书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对三清国旅及时任董事长周志峰出具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25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周志峰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周志峰、郑飞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郑飞出具《自律监管
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87 号),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 郑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
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郑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信息披露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由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无法 联系,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三清国旅未能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被停牌。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三清国旅仍未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将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陆续离职,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 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 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25 号;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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