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亿翰股份:关于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 2025‐025

证券代码: 837350 证券简称:亿翰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亿翰商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啸天(甲方)、宋莉(乙方)、何慧(丙方)、金波(丁方)、邱明华(戊方)于2025年5月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双方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签订各方均为公司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65.6492%的出资比例;乙方持有公司5%的出资比例;丙方持有公司17.9%的出资比例;丁方持有公司6%
的出资比例;戊方持有公司5.0392%的出资比例,各方合计持有公司99.5884%的
股份。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中采取一致行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各方确认,自公司设立以来,协议各方在公司重大决策和业务发展等方面均保持了一致,并共同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二条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通过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式,实施一致行动,以保证各方继续对公司进行共同控制。

公告编号: 2025‐025

第三条 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 在不违背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就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和在董事会/股东
会(或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具体为:

1、如任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提出议案、提名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或各方委
派董事的名义共同向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提名;

2、各方或各方委派董事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的表决应保
持-致。如各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以甲方意见为准;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时,应共同
委托会议主持人/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对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会议主持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发现各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对任何事项的表决权行使不一致的情形,则会议主持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认定以甲
方投票结果计算。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无法正常进行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违反协议约定的一方或各方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签署日起有效期36个月。
第五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本协议各方适当签署后方能生效。

第六条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于本
协议下的任何权利及 /或义务。

第七条 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可分割且独立于其他每一条款,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条款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他条
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到影响。

第八条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九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无副本,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及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未变更。
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

公告编号: 2025‐025

巩固和稳定现有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人协议》

上海亿翰商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