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北京梦之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新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9层9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2018年度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制定了2019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京会兴审字第13000098号)。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为基础,结合2019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内容开发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announcement)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和《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六)审议《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announcement)上公布的《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07)。
(七)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514,051.06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announcement)上公布的《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九)审议《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announcement)上公布的《会计政策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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