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7385 证券简称:海力智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海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海力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海力智能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十五条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 ……
(二)要约方; (二)要约方式;
…… ……
第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挂牌交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挂牌交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股份。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股份。 让系统挂牌之日起,股份转让还应遵循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国家有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股份转让还应遵 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循国家有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10 月 10 日增资后的股东 第二十三条 10月10日增资后的股东明
明细…… 细……
22015 2015
何 现金 年 10 何 现金 年 10
43 0.7335 0.02 43 0.7335 0.02
植 入股 月 1 植 入股 月 1
0 日 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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