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7 15:33:10 股吧网页版
天石纳米:关于赎回“天石优1”全部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7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7392 证券简称:天石纳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天石优 1”全部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0年12月向建德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产投”或“优先股股东”)定向发行优先股 300,000 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证券简称为:天石优 1,证券代码为:820041。本次发行的
优先股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完成股份初始登记。

根据《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存续期限为
4 年,自本次优先股初始登记完成之日起算。截至 2025 年 2 月 3 日,
优先股存续期届满,公司拟一次性全部赎回优先股股东所持有的优先股股票。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基本情况及计算过程

1、证券简称:天石优 1

2、证券代码:820041

3、赎回数量:300,000 股

4、赎回本金:30,0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5-010

5、优先股股息情况:赎回同时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截至赎回日产生的尚未支付的股息。

6、赎回总价款:

(1)本金部分:公司本次每股赎回本金为优先股票面金额即每股 100 元人民币,赎回的优先股股数为 30 万股。

(2)股息部分:本次赎回优先股的计息方式为:首个计息期间
的股息率为计息起始日当年年末 LPR(即 12 月 LPR)的 60%,首个计
息期间后的完整计息年度的股息率为年末 LPR(即 12 月 LPR)的 60%,
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息率为优先股应被全部回售或赎回当月 LPR的 60%。

考虑到优先股赎回决策程序与实际赎回时间差异,为便于计算确定赎回股息金额,经与优先股股东协商一致,最后一期计息期间的股
息率采用优先股应被全部回售或赎回上一月 LPR 的 60%,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布的 LPR 的 60%。

股息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当年约定支付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每股应付股息=2024 年度股息+2025 年赎回期间股息=每股优先
股票面金额*2024 年 12 月 LPR*60%+每股优先股票面金额*2025 年 1
月 LPR*60%* 计 息 周 期 内 实 际 自 然 日 天 数
/365=100*3.10%*60%+100*3.10%*60%*59/365=2.160658 元

每 股 赎 回 价 格 ( 含 息 ) = 每 股 本 金 + 每 股 应 付 利 息
=100+2.160658=102.160658 元

公告编号:2025-010

赎回总价款=每股赎回价格(含息)*赎回股数=102.160658 元/股*300,000 股=30,648,197.40 元

7、赎回时间(T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赎回全部优先股并申请注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并申请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2月5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