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7393 证券简称:诺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了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相关股东的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雪明、涂刚、张理天、杨琪宏和赵建德)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一鸣和陈希琴)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6-002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一鸣、陈希琴
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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