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37393 证券简称:诺和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6
三、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一鸣、陈希琴
202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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