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5-095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理财管理制度》,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理
财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目
标,对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利用银行存款产品、金融机构理财及其他投资和理财工具进行的现金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的原则为:
(一)投资理财管理应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可控以及合理的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并遵循规范程序,对投资产品做充分评估后再进行运作,不片面追求高收益。
(二)在确定投资理财的运作方式及投资期限时,应考虑适度分散原则,并与资金计划相匹配,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底层基础资产必须清晰可控,基础资产不能够涉及股权、股票、各指数等权益性资产、各类衍生品以及受限制类、淘汰类等敏感性行业。
第二章 投资理财的基本要素
第五条 公司应在统筹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制定资金
计划,确定现金理财规模。理财规模按年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投资理财额度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 但可在额度及计划周期内循环使用。
第六条 公司进行现金理财的币种包括人民币、港币、美元等,其中以人民
币作为主要币种。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理财行为,基本产品包括:
(一)银行的存款类产品,包括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二)各大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
(三)货币市场基金、国债逆回购及债券、债券型基金/资管计划。
(四)其它经董事会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第八条 理财项目期限应与资金计划相匹配,需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其合
适的期限。
第三章 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
第九条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为 R2 级(含)以内。所有产品均需穿
透至底层基础资产,确保基础资产满足投资理财的基础资产要求。
第十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理财的种类、特点和运作状况,建立完备的投资
理财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监控体系,在风险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从事投资理财。
第十一条 公司在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时,应优先考虑战略合作银行以及规模
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
第四章 投资理财操作及流程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
理预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的且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公司投资理财进行决策时,应当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充足等情况确定投资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并以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进行落实。
投资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