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5-081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公司所在地区的薪酬平均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四)岗位变动情况;
(五)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个人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
第六条 公司董事领取的报酬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与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单项激励,作为对在公司任
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津贴自董事经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批准任职当日起计算,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
司获得的薪酬情况。
第十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
及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日后修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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