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澄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在对锦澄科技的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股权质押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先后辞职,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6月,锦澄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红战向公司累计借款1,391,317.03元,累计归还公司借款
1,283,685.00元(其中包含2018年12月周红战多还公司备用金42,645.00元)。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周红战尚未归还公司借款余额为107,632.03元。
2019年3-5月,股东奉化锦东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红战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下简称:锦东六和)向公司累计借款3,764,200.00元;2019年5
月,锦东六和归还公司借款550,000.00元。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锦东六和尚未归还公司借款余额为3,214,200.00元。
综上,2019年1月-6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占用公司资金5,155,517.03元,累计归还公司借款
1,833,685.00元(其中包含2018年12月周红战多还公司备用金
42,645.00元)。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尚未归还公司借款余额为3,321,832.03元。
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2、公司股东周红战、周立行、李涛、宁波奉化锦东六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奉化锦东万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合计质押11,50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57.53%。
公司上述涉及股权质押情况未能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3、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李涛、吴伯凡先后辞去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会仅剩3人;监事会成员全部辞职;董事会
秘书周芬和财务总监许亚女先后辞职,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剩
1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先后辞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可能存在不能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履行职责及规范运
作的风险。
4、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能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
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1)主办券商已履行对锦澄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关注锦澄科技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2)公司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股权质押事项未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补充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并要求公司尽快对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清理。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周红战 联系电话:13968313765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3867724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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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