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7405 证券简称:锦澄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宁波锦澄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东郊开发区宝峰路61号。
周红战,男,1971年11月出生,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30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周红战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挂牌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上述纪律处分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采取的上述纪律处分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作为挂牌公司,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充分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本次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年报的审计及编制工作,将尽早完成2018年年报的披露工作,预计2018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宁波锦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