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37406 证券简称:水利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
第六章 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水利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管理公司股份、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等事务和其他董事会日常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委派或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委派、更换或推荐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董事会每年度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下列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但是,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但是,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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