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29
江西吉瑞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JiruiEnergySavingTechnologyCo.,Ltd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华能大道华能工业园)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特别风险中的下列风险: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二节公司业务”之“六、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之“(三)基本风险特征”以及“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十四、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一)公司治理机制不规范的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虽制定了与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制定“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未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但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距今较短,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的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或内部控制制度未有落实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聪和朱莉萍夫妇,二人共计持有公司8,659,000.00股,持股比例为76.10%。二人共同构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聪任公司董事长。虽然公司已经参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初步建立了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开转让后也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但若宋聪和朱莉萍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风险。
(三)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为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对优质客户的授信促使销售量快速增长,
2015年1-9月,受公司战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显着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显着下降,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14,505,033.17元,占同期营业收入47.85%,占期末资产净额比重达103.85%,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占比64.04%,集中度较高。公司根据会计政策严格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仍不排除应收款项存在坏账的可能性,存在应收款项不能收回风险。同时,大额的应收账款增加占用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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