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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4-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以太网科:公开转让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29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公司治理风险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完备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较长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二、无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风险
报告期初,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后公司经历了多次增资,至2015年6月3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增资,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稀释至26.93%,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丧失对公司的控股权。报告期初至今,林明贵持有青岛以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始终超过50%,因此报告期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明贵先生,因青岛以太失去对公司的控股权,林明贵先生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0%,公司股权比例较为分散,且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一致行动关系,均无法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需根据《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确定,无任何一方能够决定或做出实质影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决定了公司重大事项不会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但同时可能因股权分散影响决策效率,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三、股东回购股份的风险
在2015年3月、2015年6月、2015年10月的三次增资过程中,公司部分股东与上述三次增资所涉及的投资者先后签订了《山东以太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各方约定如果公司无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挂牌,则原股东对新股东负有回购义务,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但挂牌不成功不会对市场产生影响。
四、公司新产品上市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2015年开始,公司推出了X3、X5等系列的商业信息安全领域的全新产品,主要用以解决用友用户的业务安全以及其他信息安全需求。截至2015年度9月30日,相关产品共计实现收入1,317.21万元,实现毛利928.47万元,是公司2015年度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公司未来计划将推出X系列产品的迭代产品以及商业信息安全领域其他系列产品。由于公司进入商业信息领域、推出相关产品的时间较短,针对的市场为细分市场,市场对于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仍然存在着不确定性,公司商业信息安全领域产品的客户覆盖率未来是否能持续提高,新系列产品是否能够打开市场并快速实现收入,是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重要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信息安全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个完全竞争性的行业,并且已经涌现了一批行业中的佼佼者,其拥有雄厚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储备,产品线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安全产品及服务。目前公司产品有明确的地域划分和目标市场,公司2015年主打的商业信息安全BowlineBoxX系列产品主要专注于内部业务层面的信息安全保护,目前该领域行业内主流厂商涉足较少。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线进一步丰富,以及大型信息安全厂商逐步进入公司目前定位的目标市场,公司将不可避免地直接与行业领先者进行竞争。如果公司在研发能力、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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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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