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37422 证券简称:塞北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定制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64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
聘任或者解聘。同时公司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在及时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
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工作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本工作细则、全国股转公司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
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九条 公司原则上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编号:2025-064
职责,并及时公告,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如公司在基础层挂牌,如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决定暂不设董事会秘书的,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辞职
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的,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