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429 证券简称:壹柒伍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壹柒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壹柒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壹柒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壹柒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但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的,其董事津贴需要由股东会批准;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董事会授权时,应坚持下述原则:
(一)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予个别董事或他人行使;
(二)董事会应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年度预算(计划)管理制度,预算外的重大事项决策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三)被授权人以年度为周期,将董事会授权事项和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书面汇报。
董事会授权事项包括:
(一)一定金额内的交易事项;
(二)一定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事项;
(三)其他列明的授权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非关联交易(除受赠现金资产外)达到以下标准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权限的须经股东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须经股东会批准;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和评估价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须经股东会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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