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0
证券代码:837435 证券简称:安博检测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第十二条,原第十二条变更为第 新增第十二条:公司在上级党委批准 十三条,第十三条变为第十四条,依次 下成立中共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
类推。 司支部委员会,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
完成党建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工作进展,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二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该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会审议通过: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一)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象提供的担保; 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净资产 10%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供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以上通过。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召开股东大会
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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