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1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7449 证券简称:本草春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闽 06 民终 86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
案号:(2019)闽 0628 执 71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福建省原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铁皮石斛鲜条货款 1044046.5 元,并支付以 1044046.5 元为本金,自2017年3月10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告编号:2019-041
完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本案所涉及的金额较小,占公司目前净资产比例较低。公司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事项暂时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知悉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事项后,正在请求法院与申请人沟通,用烘干的石斛干条抵扣申请人的鲜条款,以便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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