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21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37449 证券简称:本草春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蔡淑燕质押 3,000,000 股,连同该质押股份分红的 1,500,000 股,本
次合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2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4,500,000 股为有限
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其中 300 万股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止,送红股的 150 万股质押期限为 2019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关联方蔡荣达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
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永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用于蔡荣达个人借款所需,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蔡淑燕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9,673,100、46.44%
公告编号:2020-008
股份限售情况:37,255,950、34.83%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1,879,650、29.81%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17 年 12 月 29 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700 万元,蔡淑燕
质押 2,426,55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的 6.81%,详见
公司 2017-065 号公告。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度公告编号:2018-007 权
益分派(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办理了上述蔡淑燕质押股份因送红股产生的 2,426,55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权质押,详见公司 2018-018 号
公告。2018 年 8 月 8 日,为确保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7 日公司所签订的《信托借款合
同》,(编号:新华信托合同 NCTZH-2018-024 号)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确实履行,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蔡淑燕质押 8,400,000 股公司股份为以上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78%,详见公司 2018-019 号公告。2018 年 8 月 13 日质押 5,000,000 股为以上借
款提供质押担保,占总股本 7.01%,详见公司 2018-026 号公告。
以上质押的股份都参加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所送红股。
本次质押 300 万股,参加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所送红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二)《质押合同》。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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