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8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冯志军向董事会提交的《关
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因上述新增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故公司董事会决定
延期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 2021 年 5 月 13 日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召开,会议地址不变。
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1 日延期会议不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有关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1 日提交临时议案不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有关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主办券商督导项目组已多次提醒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法律和规定;公司综合考虑其业务需要,执意要求披露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及临时提案公告。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关于律师见证情况之结论性意见,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存在不一致;主办券商督导项目组已提醒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修改,公司仍未对其进行修改。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延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提案事宜,不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有关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存在被股东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风险。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声誉及经营情况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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