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31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7450 证券简称:多美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冯志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多美股份董事长
陆素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多美股份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1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多美股份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 1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完成本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多美股份、冯志军、陆素香与发行对象刘春玲、傅新卉、张茜、唐兆凤、毛志义等 5 人签订了《关于广州多美地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中涉及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特殊条款。该《增资扩股协议》未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多美股份、冯志军、陆素香未将上述事项告知主办券商,也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 年12 月 30 日发布)第三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多美股份、冯志军、陆素香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多美股份冯志军、陆素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多美股份和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此告诫多美股份和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1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不涉及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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